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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3-21点击数:


一、办理时间

汇算清缴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20日,请各位教职工在上述日期内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

二、办理流程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在次年进行,所以2024年进行的是2023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以个税APP为例,具体申报操作如下: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注册和登录,已经注册过的直接登录即可。

2、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内的“进入专题页”;也可通过首页左下方“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板块进入申报操作;或点击中间“办&查”按钮,进入事项页面,选择页面最上方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如下图所示:

       

选择申报年度后,进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页面。如下图所示:

 

 

进入“标准申报须知”页面,提示内容阅读完毕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标准申报流程。如下图所示:

 

 

进入“基本信息”页面,核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算地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页面,系统自动归集2023年度您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费用、免税收入和各项税前扣除等数据,并预填到申报表相应栏次内。点击申报表对应项目栏,可进入详情界面进行数据核对。若核对后有需要修改的数据或有需要调整的扣除项目,可点击相对应项目栏,进入详情界面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如下图所示:

 

数据核对无误后,在“工资薪金”后面的箭头处点击进入“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有两种可供选择,一种是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一种是单独计税。选择其中一种计税方式点击右上角的“确定”,根据两种计税方式显示的应退税额(应补税额),选择对自己最优的方式进行汇算。如下图所示:

  

   

 

        

 

申请退税时,已绑定过银行卡的可直接提交退税申请,没填报过银行卡或者需要更换银行卡的,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或者点击主页“我的”按钮,再点击“银行卡”,绑定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进行退税申报。

需申请补税的,若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可选择此方案,点“继续”后,选择“享受免予年度汇算”并进行确认提交,则申报完成,无需缴纳税款。若两种方案中应补税额都超过400元,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进行补缴。

申报完成后在首页“办&查”里面,通过“申报记录”查询是否完成汇算清缴。

       

三、特别提醒事项

1、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

办理汇算申报时,特别注意“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在点击“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后,您可以通过比较“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不同计税方式产生的应补/退税额,选择适合您的一种即可。

2、注意核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您已填报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请对系统自动带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对。如果数据有误,请先更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再进行汇算操作。

3、预约办理服务

为合理有序引导各位老师办理年度汇算,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有办理需求的老师,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4月20日,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如有疑问,可到计财处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63526217、63526377。

 

                           计财处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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