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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12-13点击数:


宛医专校〔2021193

  

学校各处(室)、系(部、院):

根据中央纪委“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和南阳市纪委关于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的通知(宛纪文202044号)要求,为规范学校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行为,经第1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纪检监察人员岗位津贴等26项津贴补贴、奖金属于允许发放范围,今后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超范围和超标准违规发放,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允许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项目

 

 

 

                        20211210

附件

允许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项目

 

1、纪检监察人员岗位津贴

2、审计人员工作补贴

3、信访岗位津贴

4、老干部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5护龄津贴

6、班主任津贴

7、车补(厅级)

8、物业补贴

9、驻村帮扶人员补助

10、节假日值班补助  根据工作实际,由学校核定节假

日、双休日值班岗位及人次

11、全国文明城市奖

12、精神文明单位奖

13、年终一次性奖金

14、平安建设奖

15、年度目标考核奖(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16、国家教育监巡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劳动报酬。按照委托单位拨付的考务费总额,扣除学校成本费用(水、电、房租等)10%后,由组织考试部门制定监考、考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劳动报酬标准发放。

17、征兵补贴

18、教授、博士津贴

19、离退休校内补贴

20、离退休党组织其他成员工作补贴

21、保卫人员岗位津贴

22解剖工作人员健康补贴。发放范围仅限解剖实验室人员,标准调整为每人每154

23、辅导员年限岗位津贴

24辅导员和专职班主任岗位津贴

25辅导员超工作量绩效

26、校报文章宣传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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