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审核岗位,是根据国家各项财经方针政策及学校有关管理条例,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并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录入记帐凭证,对确保学校教育经费正确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守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熟练掌握学校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校经费支出预算,掌握有关处室和部门经费使用进度,未经批准,不得办理超计划用款。
3、精通会计核算的各项业务,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帐务处理。
4、熟悉会计科目、预算项目的设置及其核算的内容要求,按统一标准和核算口径,准确编制会计分录。
5、认真审核每笔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记载是否完整。报销手续是否齐备,审批权限是否符合权限、范围等规定。对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的原始凭证或违反财经纪律的收支业务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对手续不齐的原始凭证应予退回由经办人补齐手续。
6、负责编制记帐凭证,要求会计科目使用正确,并与部门项目编码对应吻合,摘要栏准确,简洁明了。原始凭证张数应在"附件"项目中注明,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整洁美观。
7、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做到帐单相符。对未按规定时间结帐的业务,应定期督促经办人办理结帐手续;年终做好有关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
8、加强对大型设备购置、维修修缮工程项目的审核工作,凡是采购设备必须有采购合同、固定资产入库单等。
9、负责给交款单位和个人开出收款收据,对涉及现金的收款,应将收据编制记帐凭证转出纳人员进行收款并签章;不涉及现金的收款,也要实时制单,实时签章。
10、在完成审核制证工作的同时,做好业务咨询工作,不厌其烦,耐心热情。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