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发票查验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规章制度 正文

关于办理经费支出的几点要求

作者:时间:2012-05-09点击数:

关于办理经费支出的几点要求

一、关于报销票据的要求:

1、发票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并加盖经销单位发票专用章或厂家、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方可有效。

2、收据必须是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盖有监制章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并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方可有效。

3、发票报销有效期为两年,当年的报销凭据当年报销。

4、发票可以在计财处网站发票查验处查出真伪,只有购票单位、供货单位印章及经济业务三项一致方为有效票据。

5、根据国务院规定,所有烟、礼品、高档酒,计财处不予报销。

6、取得的发票必须注明单位名称、填制日期、经济内容(物品品名)。如购买的是办公用品、定额发票或物品内容较多发票无法填列时,必须有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清单,注明所购物品品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7、发票上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发票内容不得有任何涂改和挖补;不管是支出报销单还是领款单上的所有签名都必须由钢笔或水笔填写,圆珠笔填写无效。

8、票据如有遗失,应出具盖有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的证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证明书中应注明原始票据的号码、内容和金额,并由经办人写出情况说明,单位负责人联合签批,方可有效。

9、复印件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二、关于现金管理规定:

1、严格控制现金开支,1000元以上的开支原则上必须转账办理。

2、转账结算,均需提供收款单位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收款单位的开户名称必须与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出票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必须由出票的商户写出委托书,方可将货款转入其他账户,委托书须盖有发票专用章,并承诺:“如出现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与南阳医专无关”等字样。

三、 关于差旅费报销:

1、行政各部门差旅费不实行包干管理。报销审核时应提供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批的《南阳医专工作人员出差申报单》。而后经主管财务校长或校长审批后报销;

2、系部教师参加的学术会议、教材编写等开支均属于包干的业务差费,按预算指标包干使用,由系部行政正职和党总支书记联合审批后,既可到计财处办理报销手续;教师培训费不实行包干,须按程序签批。

3、车票如有遗失,需由经办人写出情况说明,知情人或者同路人签字证明,所在单位负责人联合签批后,由计财处处长和主管财务校长签字,方可有效。

四、 关于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报销固定资产时,应将发票和入库单用A4纸复印后一并交计财处。

五、 关于审批权限:

1、系部所有包干经费实行主任、书记会签制;

2、其他职能部门的包干经费500元以下的开支,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审批报销;500元以上,2000元以内的开支,还需经主管校领导签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开支,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需经主管财务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开支需校长审批。

3、所有非包干经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按学校2011年49号文件规定办理。

4、每笔业务在报销时,部门负责人应首先认定经费支出渠道,而后,根据支出渠道按学校规定程序签批。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All Coppyright © 2006-2021 河南省南阳医专计财处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雪枫西路1106号 邮编:473061 联系电话:0377-63526216 / 6217 / 6219 Email:nyyzjcc62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