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份工资已于2019年1月15日发放至职工中原银行工资卡内,具体发放说明如下:
1、我校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审批已完成,从本月起,调整在编人员岗位和薪级工资,并补发2018年7-12月工资差额;
2、发放2018年全校东西社区独生子女费;
3、代扣东校区、主校区、唐湾家属区、专家公寓住户水电费;
4、扣回部分人员护理提高部分及岗位津贴多发金额,本月未扣完的将在下月工资中继续扣回;
5、从1月起对离休人员工资进行调整并执行补发,增发离休干部2019年生活补贴。
6、本月在职职工个人所得税按照实行专项附加扣除后的应税金额进行计税。
计财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