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8年年终报销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院)、图书馆、服务中心、附属医院:
感谢各部门一年来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支持与帮助。时值年末,2018年度财务决算在即,为了如实反映我校各项事业发展状况,根据会计法规及惯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报帐、结算工作截止到12月25日,之后不再办理报销业务,望各部门根据各自所安排的年度预算任务完成和经费使用情况,对本部门2018年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进行审查核对,年内必须安排的支出要及时办理。
二、行管及教辅部门经费原则上不再结转(市内交通费除外),系(部、院)经费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计财处沟通。
三、各部门领用的票据,须于12月25日前办理结算及缴销手续。
四、服务中心、一、二、三附院等四个独立核算单位应于12月25日前到计财处结清往来款项。
五、财产管理部门(总务处、设备处、图书馆)做好年终清查及盘点工作,及时于计财处进行对帐,做到帐实、帐物、帐帐三相符合。
六、2019年度因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计财处按规定必须完成新旧帐并轨及软硬件的顺利运行,因此下一步任务较大,2019年度报销时间不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大家相互转告,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