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的通告》的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学校)需采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建立以纳税人身份证号码为识别码的个人税收体系。根据扣缴客户端软件要求,扣缴义务人(学校)需进行个人信息初始化录入,初始化内容必填项目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职工姓名、工作部门、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
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务必于8月12日晚6:00前发送至240828856@qq.com邮箱。计财处现有职工信息不完全准确,我们已按部门整理归集,由于涉及职工身份证号码隐私等信息,不便公开发布到网站,请各部门安排专人联系计财处齐老师,获取本部门人员信息表,认真核对。特别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有无漏人现象。如有变动,请用其他颜色标注,并请在旁边更正栏填写正确身份证号码及电话信息。以免影响本期个人所得税申报。如有问题请联系齐老师,联系电话0377-63526219,18530663567。
计财处
2018年8月3日